致有关供应商:
受采购人委托,天津市河西政府采购中心将就交通工具项目(项目编号:HXCG2008-010、HXCG2008-015)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采购人要求的货物。采购项目要求如下:
一、货物需求
1、采购货物技术要求、数量:
项目编号 货物名称 生产厂家 、品牌及型号 数量 备注
HXCG2008-010 轿 车 上海大众 07款PASSAT领驭 1.8T手自一体VIP型 深黑 1 现车
HXCG2008-015 轿 车 上海大众 斯柯达Octavia明锐 1.6L 16V手自动一体逸致版 深黑 1 现车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保质期:由供应商提供合理的期限。
4、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货款。
5、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书及产品经销许可证明。
6、属于《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投标产品,须具备3C认证。
7、供应商按本项目的要求提供报价、验货方式、联系方式等具体内容。。
8、供应商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但不排除分项成交的可能。
二、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报,同一种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
2、请于2008年03月06日 上午12:00前 将报价传真至天津市河西区政府采购中心。
三、成交供应商产生办法
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第四款 “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 收取费用
本次项目不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五、采购代理机构:
天津市河西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苏州道6号河西区财政局一楼服务大厅
邮政编码:300202
联系电话:022-23278228
传真电话:022-23278228
联 系 人:臧女士 房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河西区政府采购中心
感谢合作,并期待着取得成功。
2008年03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