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务用车
定点保险招标公告
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内江市财政局委托对全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务用车保险拟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定点承保人,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范围:
内江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务用车保险
二、本次招标保险年度:
2008年5月1日—2009年4月30日
三、招标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财产保险从业资格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内江市区内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四、凡有意向参加本次定点保险投标者,请携带以下资料,按
规定时间和地址报名:
1、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副本;
4、税务登记证;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企业简介。
以上资料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带原件以备查验。
五、报名及发标的时间、地址及联系方式:
时 间:2008年2月29日至3月25日
每日8:30—11:30,2:30—17:30 (节假日顺延)。
地 址:内江市西林新区星桥街256号内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杨少康 任静
电 话:0832—2263953 2272527
六、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时,请将商业险种费率表及保费计算公式报采购中心。
七、公告第五条发布的报名时间内报名有效。
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0八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