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1、招标单位:福建省三明电业局
2、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新市中路208号6楼。
联系人:张明; 联系电话:0598-8590002;传真:0598-8590002。
二、工程概况
1、招标编号:明建宏[2008]008号
2、项目名称:福建省三明电业局阳光业扩工程物资1KV电力电缆招标
3、项目说明:根据《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阳光业扩工程”建设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拟通过公开招标形式,择优符合条件的供货厂商入围。经选定入围供货厂商将做为福建省三明电业局业扩工程物资1KV电力电缆各季度竞价的供货单位。
4、物资厂商选定入围有效日期:定标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0日。
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
1)申请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生产提供货物许可资格的制造商,申请人
应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进行制造、生产、服务所供货物的相关许可;
2)企业注册资本金须在5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营业执照必须合格有效(若申请投
标人是代理商,本条件要求代理商和制造商都要达到)。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只能由一家参加同一项的投标。
4)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只能由一家参加同一项的投标。
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2、资质要求:
1)申请投标人应提供与本次拟投标线缆专业质检中心出具的、合格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2)申请投标人应提供制造企业合格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 生产能力要求:能满足本项目的交货时间要求,能保障本项目供货。
4. 运行业绩要求:
1)本次投标产品应有三年及以上(即:自2005年1月起)的运行业绩。
2)2005年1月至今申请投标人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未受到有关单位部门投诉,无不良纪录,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或三明电业局通报批评;申请投标人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3)申请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如果是新产品(新型号、新技术),必须提供网、省公司技术部门确认过的使用情况报告。
5. 主要的技术指标、技术参数要求:本次投标的所有产品都必须满足最新版本的GB标准。
l 注:若申请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预审材料不能全部满足上述5点必备条件的要求,则该投标人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四、 参与方式:申请人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有年检标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上述申请人资格要求所需要的相关材料等,以上材料(或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入围资格招标文件。
五、报名及获得入围审查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报名及获得入围审查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 2008年2月25日至 2008年2月29日,每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
报名及获得入围资格招标文件的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新市中路208号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