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08CGF—X0070
尊敬的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合肥市财政局的委托,拟就合肥市民政局电脑采购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特向贵单位发询价函,望贵单位给予复函:
一、 序号、品牌、数量、规格型号:
序号 采购名 称 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 数量 备注
1 联想扬天 A6000V Intel 奔腾 双核 E2160、康宝光驱、液晶19英寸显示器、主板芯片945GC、DDRII内存2048MB、硬盘160GB SATA2(7200转)、独立显卡、网卡10/100M、高端商务键盘、Windows Vista Home Premium操作系统
1台
2 HP Compaq nx6330(GP161PA)
Intel 酷睿2双核 T7200(2.0GHz)、主板 I945PM、 DDRII2048MB内存、160GB硬盘、 DVD刻录机(内置)、14.1英寸显示屏、独立显卡、1000Mbps以太网卡、6芯55WHr锂离子电池、 Windows Vista Business操作系统、 1台
二、报价时间及地址:若贵单位有兴趣,可就以上设备在2008年2月15日下午15:30分之前向我中心密封报价。本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必须有报价产品的供应和服务能力。
四、供应商复函须知:
1、报价函应由贵单位加盖公章。复函报价应包含:制造、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及售后服务、税金等费用。
2、供应商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供货时间、地点、方式;
(2)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
(3)应具有详细配置参数说明。
3、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采购单位与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方签订。询价函、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4、合同签定前,经选定的供应商按合同金额向我中心交纳5%的履约保证金(期限一年)
五、付款方式: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由采购单位办理有关手续支付全部货款。
六、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九狮桥街45号兴泰大厦三楼(长江剧院对面)
本项目联系人:李水兵 (采购一组,3016室)
电话:0551-2692098 传真:0551-2692067
邮箱:hfzfcgjsj@sohu.com 邮编:230001
开户行:徽商银行鼓楼支行
账号:1021901021000078082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八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