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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建设完善项目倒班宿舍及区域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编 号
加 入 日 期:2008.01.30
截 止 日 期:2008.02.03
招 标 代 理: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区:广州市
内 容:建筑规模:建筑物占地面积182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1680平方米;层数为地上六层,建筑高度23.6米;结构类型为钢筋砼框架结构,建筑物耐火等级为二级;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为七度;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包括一期建设项目区域建筑配套绿化工程及中央景观园林区绿化工程(含园林建筑及绿化种植)。

根据南沙区有关建设主管部门的批准,建设单位:东方电气(广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现对东方电气(广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一期建设完善项目倒班宿舍及区域景观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东方电气(广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一期建设完善项目倒班宿舍及区域景观工程
二、建设单位: 东方电气(广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    
    联系 人:彭部长     联系电话:02034682955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黄小姐     联系电话: 020-39911711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小虎岛工业区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招标内容:施工招标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建筑规模:建筑物占地面积182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1680平方米;层数为地上六层,建筑高度23.6米;结构类型为钢筋砼框架结构,建筑物耐火等级为二级;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为七度;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包括一期建设项目区域建筑配套绿化工程及中央景观园林区绿化工程(含园林建筑及绿化种植)。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为一个标段。
五、预计发包价:约2000万元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08 年 2月2日至 2008 年2月3日
   上午:   9:30—11:30     下午: 2:00 — 4:00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南沙开发区环岛路滨海花园商务中心F栋二层)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具有拟担任本工程所需的  叁 级或以上资质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已通过年审并在广州市建委备案,且符合市建委《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文)规定,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5、投标人自 2005 年 1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包括房屋建筑,需同时提供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且提交该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6、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0、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08 年    月   日前 3 年内投标人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1、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2、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3、投标报名时,投标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和拟派出负责该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重新发布〈投标资料签署须知〉的通知》( 2006年10月11日)的要求,在投标报名窗口签署诚信声明(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
14、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5、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6、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    月   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没有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已书面认定的行贿记录。
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 12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2 名时,随机抽取 12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十二、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二 份, 一 份正本, 一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资格预审相关证明材料必须按照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取消其资格预审资格。投标申请人填写的内容、所报数据和材料需真实且在递交截止期前递交。(招标人只认可经原件核对的申请资料,未提供原件核对的资料或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完备资料的,招标人将否认其有效性,由此导致该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不通过的,责任由该投标申请人自负。)如提供不真实材料、弄虚作假,经招标人发现或被投诉且经资格预审委员会证实确认,一律取消其投标资格。
十四、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五、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工程管辖的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投诉。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本公告与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本招标公告使用GZZB200612-00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建 设 单 位:东方电气(广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08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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