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受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绿化喷灌工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洛政采购中心[2008] 016号
二、采购项目: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绿化喷灌工程(详见采购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园林绿化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自2005年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额在50万元以上的同类绿化工程;
2、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四、获取采购文件办法:采购文件售价100元/份(人民币),含图纸资料费。本次采购免收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08年1月23日起至2008年1月29日(节假日休息),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到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洛阳新区市府东街市财政局办公楼附二楼221室)购买采购文件。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7年1月31日下午3:00。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大厅(洛阳新区市府东街市财政局办公楼辅二楼222室)。 >联系人及电话:司先生 王先生 0379-63212635 63205572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