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汇高施招[2008]第01号
泉州汇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安溪经济开发区德苑工贸园管理委员会委托,对安溪中田、达辉、涌泉工艺品有限公司土方工程,向国内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 城厢镇仙苑村
2、建设规模: 约56万立方米土石方工程
3、资金来源:
4、质 量:合格
5、工 期:120日历天。
二、招标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
3、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应具有相应资质 。
4、企业法人所在地开户行基本帐户汇入的人民币贰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应在开标前一天将投标保证金汇到以下账户,且汇款凭证上应注明招标编号和招标工程名称并要求银行录入电脑。收款单位名称:安溪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开户行名称:安溪县建设银行,账号:35001656407050001905
5、投标人必须具备完成本工程施工任务所需的人员、设备和资金。
三、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招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包括资格后审文件)实行不记名办法,购买招标文件不必提交任何证明。
四、获取资格后审文件及招标文件时间:2008年 1 月 5 日至 2008年 1 月 9 日(假日不休息)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地点:安溪县建设局四楼(地址:安溪县凤城镇东升路32号)或招标代理单位(泉州市迎津新村10幢203室,电话0595-22715169)。
五、本工程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位置简图自行踏勘项目现场;若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于2008年 1 月 10 日18:00时前以书面形式传递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的书面投标疑问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招标项目编号,但不得署名。招标人将答疑纪要内容通过“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公布和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或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领取书面招标答疑,当网上公布的答疑纪要内容与书面不符,以书面形式为准。
六、投标申请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将密封的投标文件于 2008 年 1 月 25 日 14:30时至15:00 时前送达安溪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交给招标代理机构,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开标时间:2008年1 月25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安溪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安溪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八、有关本项目招标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 标 人: 福建省安溪经济开发区德苑工贸圆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 吴先生
联 系 电 话: 13505914359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汇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小邱
联 系 电 话: 0595-22715169 0595-28011112(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