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印刷类政府采购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定点印刷供应商。现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市行政事业单位指印刷类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招标。
二、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通州市范围内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以上,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以及其他印刷品印刷业务的法人;
2、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生产设备和资金,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
3、具有特种行业许可证和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支付、销毁、财务等管理制度;
4、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且信誉良好。
三、请申请人于2007年3月28日上午9:00——11:00到市招投标中心信息室(地址:通州市行政中心四号楼底层西侧)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与税务登记证副本以及上述相关资格证书原件。
四、采购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择优选择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
五、联系人:潘 荣 顾姚丽 电话: 86524079 86524071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07年3月15日至2007年3月23日。
通州市招标投标服务所
200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