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WXS200409002-20
1、无锡市医疗中心工程建设指挥部建造无锡市医疗中心工程项目已经锡计资(2004)第195号批准建设。现决定对D、E区石材供货及相关服务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单位。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工程名称:无锡市医疗中心D、E区石材供货及相关服务采购;
(2) 资金来源:政府拨款;落实情
(3) 招标范围:1标段:人造石材供货及相关服务;
(4)采购规模:1标段:人造石材约 2857 ㎡;
(5)供货期:接到甲方书面通知 15 日历天内。
(6)产品质量要求:合格产品。
(7)工程建设地点:金城路、清扬路交叉口东南角地块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供货单位,均可对上述的1个标段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后审申请,参加投标。
4、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企业注册资本不得少于 300 万元人民币;
(3)制造商必须获得过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
5、报名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的本人身份证件及联系方式、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装订成册密封后,投入 号报名箱;
(1)报名时间:2007年 2 月 25 日至2007年 3 月 1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1:00, 13:30-16:00,报名地点: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无锡市西新街15-5号);
(2)①领取资格后审文件时间和出售招标文件的时间相同,2007年 2 月 25 日至2007年 3 月 1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1:00, 13:30-16:00,②领取资格后审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无锡普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人民中路37号201室),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后审申请封面上应清楚注明“无锡市医疗中心D、E区石材供货及相关服务采购资格后审申请书”字样。
7、资格后审申请书须单独密封后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给招标人。资格后审文件、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为准,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要求密封的资格后审文件将被拒绝。
8、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07年 2 月 25 日至2007年 3 月 1 日。
招标人:无锡市医疗中心工程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无锡普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无锡市人民中路37号
联系电话: 0510-82703504 或0510-88669158转822
传真:0510-82703504
联系人: 史隽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