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北省高阳县职教中心学生公寓工程,已立项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结构类型为砖混结构,层数地式为包工包料,总投资额约为450万元。招标范围为土建、给排水、电气等。
2.2 工程建设地点在高阳县职教中心院内;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07年3月26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07年8月30日,工期150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报名的投标申请人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到保定兴达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高阳办事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07年2月 26 日至2007年3月 2 日。(每天上午9 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 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6、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及其它要求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书于2007年3月 1 日至2006年3月 2日(每天上午9 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 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送至保定兴达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高阳办事处,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8、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招标人:高阳县职教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保定兴达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高阳办事处
办公地点:高阳县职教中心 办公地址:高阳县建设局三楼
联系人:孙彦坤 联系人:王刚
联系电话: 13832278778 联系电话:0312-6601558
日期:2007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