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编 号:
加 入 日 期:2007.01.24
截 止 日 期:2007.01.31
招 标 代 理:;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莆田市招投标中心;
地 区:莆田市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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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莆田市技工学校拟建的莆田市技工学校实训楼建设工程已由莆田市荔城区发展计划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性质: 房屋建筑 结构质式: 框架结构
工程规模: 4240平方米 层 数: 6层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中内容 投资概算: 约478万
资金来源: 自筹,银行贷款 建设地点: 莆田市技工学校校园内
要求工期: 230日历天 工程质量: 合格
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联合体投标按规定)。项目经理须是申请人本企业职员(以项目经理证上的工作单位为准),具备房屋建筑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其它详见资格后审文件。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将以不记名方式发售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工程量清单)每份售价人民币50元,施工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捆绑出售,恕不单售。
5、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办理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6、本工程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7、本工程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8、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07 年 1 月25日至2007 年 1 月31日,每天上午8 时 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 时00分至5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地点:莆田市招投标中心(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一层大厅)。
9、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等材料时,先给购买人开具不署投标人名称的费用交纳凭证。开标后,购买人再凭交纳凭证向招标人索取发票。
10、投标人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等资料进行投标,因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等资料而产生的失误、风险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莆田市技工学校 招标代理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开福 联系人: 陈小姐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0594-2236662 0594-2626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