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编号: 2007(炉)字W12 招标物资名称: 炉料类:低碳金属锰
一、招标项目(产品)技术(质量)要求:按照GB/T2774-1991标准执行;成分指标:Si≤0.40%、Mn≥97.0%、C≤0.08%、Ni≤0.02%、Cu≤0.03%,P≤0.04%、S≤0.04%、Fe≤2.0%、AIMgCa≤0.7%;粒度范围:10-50mm。
二、交货时间及产品中标数量安排:详见中标后所签供需买卖合同约定时间和计划量。
三、中标价格按照招标人公示的中标价格执行。投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三日内,无异议者,视为接受招标人提出的招标结果和条件;持异议者,在三日内请向招标人提出,若异议被驳回,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其本招标项目(中标量)将另行分配或顺延给预中标单位。
四、中标单位在接到招标人中标通知书后三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到武钢国贸总公司物资采购中心办理有关手续,并按规定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标总金额的15%),逾期者,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五、投标(报价)时间的约定:按照本公司招标指定的投标(报价)时间要求,投标人定于2007年1月16日9点至10点为准时投标(报价)时间,在此时间内为有效报价,延时者,视为无效报价,并取消投标资格。
六、中标结果公布时间的约定:2007年1月17日下午5点以前。
七、所有的投标方均应保证一标所要求的供货量。
八、所有的投标方在参加招标前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最大标段总金额的2%),如投标方在武钢国贸总公司的货款余额大于或等于应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的则不需要再另行交纳,但货款余额不足的,应补交两者差额。(不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
九、2007年2月15日、3月15日前各交一半量到国贸公司炉料仓库
十、本公司招标采购的具体接洽事宜均由国贸总公司物资采购中心负责对外解释,联系人:张玉兰、黎君;联系电话:027-86899898;Email:wz@wisc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