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名县文教体育局文化艺术中心和青少年活动中心工程,已由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2.1大名县迎宾大街西段路北,建筑面积约5000 平方米,总投资约540万元,建设规模为四层局部五层,框架结构。
2.2、资金来源:国有及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本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A标段:大名县文化教体育旅游局文化艺术中心和青少年活动中心,合同估算价约540万元;
2.4、计划工期200天。
3、凡具有房屋建筑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均可对上述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独立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投标申请人可于时间为2006年3月2日至2006年3月6日,持单位授权书。从邯郸市博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或大名县招标办;每天上午9 时至11 时30分,下午3时至5:30时 报名,并于2006年3月6日上午9 时至11 时30分,下午3时至5:30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加邮费每套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2日内,以邮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2006年3月7日14:30时以前送至大名县招标办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申请书将被拒绝。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注明“大名县大名县文教体育局文化艺术中心和青少年活动中心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申请书”字样。
8、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2006年3月8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9、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00元。
10、报名单位多于七家单位时,留取七家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招标人:大名县文化体育旅游局
地 址:大名县
邮 编:056900
联系人:刘国忠 电 话:0310-6579330
招标代理机构:邯郸市博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邯郸市滏西北大街81号
邮 编:056002
联系人:王瑞 电 话:0310-3108852 7177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