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闽侯县甘蔗镇昙石村民委员会的闽侯县昙石村公建安置房工程施工项目(招标编号:0722-0661-FE052FJB(G)),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本招标工程项目为:昙石村公建安置房施工(六栋),约1300万元人民币;
2.2工程建设地点为:闽侯县甘蔗镇昙石村;
2.3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己三通一平,具备施工条件;
2.4计划工期为344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资金来源:省专项资金。
3.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企业。
3.2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为:
(1)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
(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三级项目经理资质(须经年检合格);
(3)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出售时间为2006年2月21日至2006年2月27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地点为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预算价文件及电子文档)每份人民币300元;招标图纸每份工本费人民币30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和招标图纸捆绑出售,恕不单卖。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3月20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原件(招标结束后退还原件),同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图纸的票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银行帐号:4047200001819100030941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东直门支行
招标人:闽侯县甘蔗镇昙石村委会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人:经先生、林小姐
联系电话:0591-22988653联系电话:0591-83037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