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项目名称:丹阳市档案局电子文件中心系统采购,标书编号:丹政采标(2006)谈字04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供应商应具有的资质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提供本次采购所需电子文件中心系统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中国境内独立法人;
2、供应商的注册资本必须达到60万元以上(含60万元);
3、供应商应具有近两年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合同原件谈判响应时携带备查至少一份);
4、供应商应具有权威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证书,必须获得曙光公司授权(原件备查);
5、供应商必须遵守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的有关法规、条例等。
二、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时间:2006年2月21日至2月24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地点: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市政府大院财政局二楼);
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现金支付,谈判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没有购领谈判文件的谈判响应人,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三、采购范围及要求:详细见项目要求。
四、供应商在谈判时,需交纳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谈判保证金给政府采购中心,谈判保证金必须在谈判前将转帐支票或汇票交给政府采购中心财务。以现金交纳的应在开标前一次性缴齐至采购中心帐户内,否则谈判响应无效。
五、谈判地点:丹阳市财政局四楼会议室(市政府大院内)
六、谈判时间:2005年3月2日(星期四)上午9:00(北京时间)
七、联系人:张丽
联系电话:0511-6569038
八、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
收款单位: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丹阳市建设银行云阳分理处
帐 号:32001756246059540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