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泰兴市财政局的委托,对政府采购项目“服务器、电脑”等进行竞价采购,欢迎贵方依据竞价采购的相关要求做出最终报价文件。
1.项目名称:办公设备。
2.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
3.用户要求:
(1)若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参与竞价,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参加人身份证;
(2)在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还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需加盖红章)、服务器及电脑销售相关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3)报价必须是指定品牌及规格;
(4)交货期:签约之日起五天内;
(5)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含选配件)必须是未开封的原装正品,现货供应,若提供非未开封原装正品货物,则无条件退货,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售后服务:保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供应方在接到使用单位的报修电话后,维修人员应在2小时内到场,一般维修应在4小时内完毕。
(7)质量保证: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
4.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
5.交货方式:按时送货上门,费用供货方自理。
6.交货地点:泰兴市财政局。
7.验收标准:按产品相应国家标准验收,验收合格后,用户需提供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
8.付款方式:中标单位履约结束后,凭采购单位出具的“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和合法票据,经政府采购中心审核签章后,一次性与采购单位结算。
9.密封报价截止日期:2006年2月27日下午2:30前,送交地点:泰兴市政府采购中心(市财政局四楼)。标书应密封完整并在封口加盖公章。送标书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贰仟元。中标单位的保证金与货款一同结算。报价有效期:报价之日起15日内有效。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评标后2天内退还。
10.评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及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供应商并签订供货合同。
11.联系电话(传真): 0523-7654122
请有意参加本次竟标的供应商,速与泰兴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
联系人:王 健 张心源
泰兴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六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