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授权,面向福建、安徽、重庆、浙江、江西、山东、广东、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等11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就山东省2006年秋季至2008年春季两学年中小学教材发行(征订、储备、配送、调剂、添货、零售和结算等权责)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条件的发行单位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SDFG2006-2
2.项目说明:本项目为山东省中小学义务教育教材全品种(包括原课程教材及实验教材的学生课本和教师用书)发行权(承担教材征订、储备、配送、调剂、添货、零售和结算的总责) 公开招标。本项目每学年总码洋约92552.9万元,共分4个标段。其中,01标段:小学一年级全部学生课本和教师用书,码洋约5948.3万元;02标段:小学二年级全部学生课本和教师用书,码洋约6214.3万元;03标段:小学三年级全部学生课本和教师用书,码洋约8061.1万元;04标段:小学四、五、六年级和初中各年级的全部学生课本和教师用书,码洋约72329.2万元。以上4个标段的发行范围均为全省。高中教材(学生课本和教师用书)暂不纳入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在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注册,主营图书、报纸或期刊发行且具有总发行资格的独立企业法人。
②取得国务院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具有图书、报纸或期刊总发行权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③取得国务院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年检合格文件。
④符合国务院国函[2005]15号、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新出发[2002]270号文件规定或符合国家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扩大试点工作协调小组有关要求的,在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视同具备以上①②③项条件。
4.提出投标申请须提交的相关文件:
①投标申请报告(申请单位需在申请报告中陈述本单位的基本情况、总体实力、流动资金保障能力、经营业绩、从业经验、社会信誉、物流配送能力、发行网络、服务能力、应急事件处理能力、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及综合素质等情况),需投标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国务院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具有图书、报纸或期刊总发行权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国务院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年检合格文件或符合本公告3.④项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各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标人,需要提供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其他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开户银行帐号。
⑤审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财务及经营状况等情况的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⑥投标单位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证明文件。
5.发售招标文件:
时间:2006年2月20日-3月21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山东省政府综合楼418房间)。
标书工本费:200元/份,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6.投标截止与开标时间:2006年3月2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舜耕路22-1号(舜德大厦三楼多功能厅)。
7. 自受理投标申请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的资格、资信情况审查工作,由山东省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试点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山东省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山东省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投标办公室)具体组织。招标服务工作由山东省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投标办公室负责,山东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协助。
8.若有疑问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山东省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86061951、86191652
传 真:0531-86061951
联 系 人:孟焱、江楠
山东省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投标办公室
二○○六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