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山二区是经国家发改委批准的鹤壁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中的第一个安置小区。土建工程已于2005年6月19日招标完成,6月28日开工建设。根据工程建设需要,
拟对牟山二区散热器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确定符合要求的企业。欢迎国内所有具备条件的企业参加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要求:鹤壁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安置小区(牟山二区)住宅入户约2100户,户内散热器:铸铁760(四柱)带放气装置。
2、技术要求:
(1)、铸铁四柱-760型散热器质量达到GI140121YYN004-2002及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铸铁四柱-760型散热器中片重量为4.6㎏/片,每片散热器面积为0.228㎡/片;
(3)、散热器工作压力为0.6mpa,每组散热器均带手动放气阀,内腔无粘砂,外表刷防锈漆一道、两道银粉漆;
3、申请企业要求: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2)、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
(3)、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4、符合报名条件的企业可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证书(副本)和法人对本项工程的专项委托书、法人或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留存),于2006年2 月 9日至2006年2月 15日(每天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2.30时~5.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到鹤壁市采煤沉陷综合治理办公室报名并出具声明。
5、招标人将组织有关单位对报名申请的企业进行考察。
6、申请企业自行组织施工现场的勘察,费用自理。
7 、报名时需提交本企业的产品组装两片及配件为一组全套样品封样,交报名费100元。
8、资格预审结果由招标人及时通知合格的申请企业,招标人对未通过的申请企业不作任何解释。
9、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鹤壁市采煤沉陷区陷综合治理工程安置城市居民12000户,建筑面积约100万平方米,根据本次招标情况,履行合同情况及市场情况,将确定中标企业是否承担后续工程。
招标人:鹤壁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办公室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黎阳路398号
联系人:王 志 宏 刘 青 联系电话:0392-3378961
招标代理:鹤壁市招标采购中心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87号
联系人: 杨 林 联系电话: 0392-3326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