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海县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青发改投资[2004]799号)。受招标人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所需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1资金来源:国债、县自筹
1.2招标范围:工程设计
1.3工程建设地点;兴海县
2、凡具备市政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项目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3、投标申请人可到青海省成套招标公司报名,时间为2006年2月8日9:00时至2006年2月13日17:30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申请资格预审的具体要求:
4.1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授权;
4.2具备所要求的资质证书;
4.3具有良好的企业资信,目前财务状况良好。
4.4具有建筑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5外省企业具有进青备案手续。
5、资格预审申请时应提交的资料:
5.1有效的法人授权书;
5.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带原件备查);
5.4企业简介和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相关资料;
6.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按照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招 标 人:兴海县发展改革和计划经济贸易局
办公地址:兴海县城
联 系 人:郭维雄
联系电话:0974-8581710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成套招标公司
办公地址:西宁市黄河路36号银龙商务大厦七楼714
邮政编码:810001
联系电话:0971-6144811
传 真:0971-6146516
联 系 人:王志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