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新轧钢公司拟对二甲残油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标方要求:
投标方需携带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3.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4.危险品生产(经营)许可证;5.市级以上法定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或产品合格证);6.企业简介(企业规模、能力、设备状况、销售业绩)等。
二、报名受理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6年2月10日16时止。
三、报名地点:
鞍钢新轧钢公司市场营销部招标办(后楼318室),联系电话:0412-6727711,6314740。联系人:王威。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团结街42号。
四、招标采购产品标准:
指标名称 指标
馏程(大气压101325Pa)初馏点,℃(不大于) 160
二甲苯含量,% 无
五、招标数量:约25吨/月,长期使用。
鞍钢新轧钢公司市场营销部招标办
200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