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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进线电源及配电供电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编 号
加 入 日 期:2006.01.26
截 止 日 期:2006.02.14
招 标 代 理: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地 区:广州市
内 容

一、基本情况
为提供广州体育健身公园的永久用电,现就广州体育健身公园进线电源及配电供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要求有经验、有实力、信誉好的施工企业承担本工程的施工任务。现将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1、 建设单位名称:广州市安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 建设地点:广州市东南部琶洲岛地区广州体育健身公园。
3、 工程名称:广州体育健身公园进线电源及配电供电工程。
4、 工程概况:体育健身公园位于广州市海珠区东北部,珠江前后航道交汇处的琶洲岛内,广州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以西,华南快速干线以东,新港东路与珠江之间的地段上,并被规划道路分为南北两个地块;总绿化面积约18万m2。本工程是广州体育健身公园进线电源及配电供电工程,包括从供电部门国际会展中心#2箱式开关房高压柜下端头出线起至本项目体育健身公园箱式变压器、高压电缆的敷设及有关的安装调试工作。
5、 招标内容: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6、 工程规模:投资概算约60万元。
7、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二、报名时间:2006年2月13日~14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00~4: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1楼)。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 020-83491306、020-83490497
三、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 具有在广州地区承接本工程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或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以上。
2、 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南方监管局颁发的准许从事承装(修、施)电力设施五级以上许可证。
3、 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施工单位,且在法律和财务方面均为独立,按商业法律经营;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4、 自2003年12月1日至2005年12月1日在广州地区独立完成质量合格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或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以上”施工企业相应承包范围内的类似工程业绩,并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②施工合同;③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或由业主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三者缺一不可)。
5、 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相应级别的项目经理证书,拟委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电气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以上两人近两年内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或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以上”施工企业相应承包范围内的类似工程(项目经理须符合《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建[1995]1号)及《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文)的规定)),且项目经理必须已在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备案。
6、 项目经理部人员架构除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外,至少应有2 名施工管理工程师(电气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和1 名调试、试验工程师(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7、 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咨询、前期、招标文件编写、监理或与本工程有利益冲突关系的工作。
8、 具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
9、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没有因为腐败或欺诈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而仍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11、没有挂靠单位参加投标。一旦发现即上报有关管理部门处理,将挂靠情况及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如被处罚不准参加投标的即取消其投标资格。
12、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四、本工程投标报名时必须到现场提交以下资料:
1、 递交资料的目录。
2、 投标申请人至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投标申请公函。
3、 《广州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二份(不用装订)。
4、 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具法人签名或盖章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
5、 资格预审合格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广州市建筑业企业登记备案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书和职称证需带原件核查)
以上各项资料须按顺序排列,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不需密封)。否则招标人有权不接受投标人的报名。
五、资格预审方式
1、按照穗建法[2005]161号文规定的方式进行资格预审。
2、若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报名单位大于等于5家且不超过12家时,则取全部成为正式投标人。
3、若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报名单位大于12家时,则从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报名单位中随机抽取12家成为正式投标人(随机抽取正式投标人的时间、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另行通知,投标报名单位应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届时投标报名单位被授权人务必准时参加,否则视为放弃本工程投标)。
4、若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报名单位不足5家时,则依法重新招标。
六、本工程将依照穗建筑[2003]103号文规定设置投标限价,并于开标24小时以前予以公布。
七、招标人对资格预审结果不作任何解释。
八、投标申请人取得投标资格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该项目招标人可拒绝该投标人参加该招标人其他任何工程项目的投标。
备注:
1、投标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该企业报名资格。
2、以上各项提交资料须按顺序排列打印目录(附页码),装订成册。
3、投标单位在报名时所提供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一致。
4、招标人对资格预审结果不作任何解释。
5、接受投标报名单位的职责:对投标报名单位进行记录以及记录投标报名情况;当投标报名单位相互签收确认投标报名资料(包括原件检查确认表)后将投标资料密封;将投标报名登记表、投标报名记录情况及密封的投标报名资料交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
6、接受投标报名的单位,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凭投标报名情况的书面确认记录的招标监督部门反映。

招标单位:广州市安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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