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开发区孙悟空广场工程已由管委会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工程项目概况:
1. 项目性质:市政广场工程
2. 项目规模:约1100m2。
3.工程内容:广场、小品、绿化种植等。
4. 招标范围:详见设计文件及编制说明。
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 资金来源:开发区管委会财政拨款、已落实
7. 工程地点:开发区北入口。
8. 工程期限:2006年2月1日至2006年5月30日
9. 质量要求:合格
三、凡具备承担该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本工程现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四、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项目经理须是与企业资质相应的二级及以上资质。
五、投标申请人可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招标中心获取预审文件,时间:2006年1月21日至2006年1月25日每天8时30分至17时。
六、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即应清楚注明“连云港开发区孙悟空广场工程”字样。
七、资格预审申请书密封后于2006年1月21日至2006年1月25日每天8时30分至17时送至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物产大厦718室。
八、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2006年1月25日前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或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
九、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按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联系方式列表
招标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
办公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物产大厦718室
联系电话及传真:0518-2348502
联系人:卢先生 江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