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工程项目编号:HHZB2005—236
1、弥勒县虹溪镇中心学校的逸夫虹溪小学教学楼工程,已由弥勒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0招标范围:图纸及招标文件
2.1招标规模:框架结构四层,局部五层,建筑面积约1178.65m2,概算总投资约81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为虹溪小学学校内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06年2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06年7月10日,工期151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施工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教学楼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的法人。
5、投标申请人可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从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公司弥勒业务部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06年1月5日至2006年1月11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
6、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1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公司,并另加邮费每套 50元 。招标公司在收到邮购款后 2 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逸夫虹溪小学教学楼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8、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2006年1月15日14时30分以前送达弥勒县建设工程交易所,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9、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2006年1月16日前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或电话通知,在此时限内未收到通知的即未获得投标资格。
10、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招标公司:红河州招标有限公司弥勒业务部
联系电话:(0873)6135391 联系人:朱文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