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珠高速公路是连接江门市、珠海市的高等级公路,全长53.2Km,其中珠海段长32.5Km,江门段长20.7Km。
广东省计委以粤计交[1999]387号文及粤计基[2003]1128号文分别批复了江珠高速公路珠海段及江门段项目的工程可行性报告,省交通厅以粤交基[2003]700号文及粤交基[2004]439号文分别批复了该项目珠海段及江门段的初步设计。
江珠高速公路项目按平原微丘区高速公路标准设计,双向四车道,路基宽26米的全封闭、全立交完全控制出入的高速公路,设计行车速度全线120公里/小时,路基桥涵工程已开工,预计2006年6月可以全部完成。本次招标项目安全设施工程和机电工程概算造价约7500万元。
2、本项目业主是江珠高速公路江门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3、本次招标合同段划分
1)安全设施工程
标段桩号线路长度(km)主要工程备注
JT01K0+000~K20+659.36420.7护栏、标志、标线、隔离栅、防眩设施、桥梁护网等江门段
JT02K21+550~K53+792.72232.5护栏、标志、标线、隔离栅、防眩设施、桥梁护网等珠海段
2)机电工程
标段桩号线路长度(km)主要工程备注
JD01K0+000~ K53+792.72253.2收费、通信、监控系统江门段、珠海段
投标申请人可同时申请以上几个标段,如果通过相应工程的资格预审可获得最多的投标机会,但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
4、资质要求
1)安全设施工程: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
2)机电工程: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及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
本次招标仅面向国内具有以上资质施工企业,投标人资格的合格主要取决于所提供的真实资料,以证明其在本项目实施之前已经具有相应的资质和类似的工程经验,并有足够的能力承担本工程。这些能力包括:技术、设备、人力和财力。
5、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项目经理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于2006年1月9日至1月13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2:00~4:30(北京时间)在下述地址报名,并于2006年1月9日至1月13日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时间:2006年1月23日9:30~16:30(北京时间),过期不予受理。
7、购买、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地址及联系人:
江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江门市江海一路83号房产大厦3楼
联系人:刘于丹 电话:0750-3898902
招标单位联系人:周振华 电话:0750-6229451、13794207256 传真:0750-6229453
江珠高速公路江门段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