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OITC-G0503007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的相关管理办法,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受采购人的委托。现对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资金的使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
1、 项目名称: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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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数 |
量(台/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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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全谱直读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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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 |
凯式定氮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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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 |
PCR仪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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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自动凝胶成像系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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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5 |
超速离心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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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6 |
光合测定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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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7 |
超声波测高测距仪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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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5Bar压力膜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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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招标人受采购人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上述项目中的设备及伴随服务部分提交密封投标文件。投标人须以包为最小投标单位进行投标。
3、 供应商资格: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4、 有意竞标的投标公司,请于2005年12月6日~12月26日9:00-16:30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查阅和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按包计算),售出不退。如需邮寄,需加50元快递邮寄费。需要电子版标书的投标人需自带U盘或告知电子邮件地址。(标书发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507室,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西三环航天桥西500米路北)。
5、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全套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技术和商务两部分,具体要求请见“投标人须知”。
6、 所有投标书应附有不低于投标金额1%的投标保证金,并于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指定地点。
7、 兹定于2005年12月26日9:00(北京时间),在东方国际招标公司1513室(开标地点)公开开标。请出席开标仪式的投标代表准时出席。
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5层1507室 100036(航天桥西500米路北)
联系人:赵 倩 张欣燕
电 话:010-68729912,68725599-8442/8434
传 真:010-68458922
电子邮件: qzhao@osic.com.cn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西三环支行
帐号:20816577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