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TXJ(QC)200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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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 目 |
规 格 配 置 |
数量 |
单车价 |
相应配置价 |
金 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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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籁 |
230JK 黑色 |
1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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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富康 |
R3L5F 1.6L(16V) |
1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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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由供应商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涂改无效)。最小金额单位为百元。
2.参加竞价的供应商请于6月15日上午10:00时前将本表送至市政府采购中心。
3.成交供货商接到政府采购中心成交书面通知后,应在三日内与用户签订的供需合同,并须经政府采购中心见证。
4.成交供货商应在合同规定日期内组织供货,并开具本公司的正式售车发票给用户(一票)。
5.用户车辆上牌,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上牌一条龙上牌服务。
6.成交供应商不签约或不能按期履行合同,则分别处以中标价格0.5%的违约金。
7.汽车提货点为成交供应商所在单位停车场内。
8.成交供应商不得代办属政府采购的车辆保险。
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章)TEL:5594168 2005.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