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滨河大道西岸景观灯、沂河右岸和祊河左岸(南坊新区内)路灯施工方案已经市领导批准,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项目承包人。
二、招标项目概况
1、滨河大道西岸自沂河路至双岭路景观灯拆换;
2、沂河右岸自沂河、祊河交界至南坊新区青年路路灯工程施工;
3、祊河左岸自沂河、祊河交界至南坊新区青年路路灯工程施工;
情况若有变动,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合同能力的法人。
四、具备资格的投标单位,须于2005年6月15日到临沂供电公司进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缴纳 2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后,到临沂供电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五、滨河大道西岸工程施工时间为5天,其他工程时间为20天。
六、招标日程安排:
1、资格预审时间:2005年6月15日14:30---17:30
地点:临沂供电公司综合楼四楼东侧会议室
联系人:刘彦军 解克蓬
联系电话:0539-8107130 0539-8107131
2、发放招标文件日期:2005年6月15日14:30---17:30
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同上。
3、勘查答疑日期:2005年6月15日18:00
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同上。
4、投标截止日期:2005年6月17日15:00,过时作废。
地点:临沂市有形建筑市场一楼第二开标室
联系人、联系电话同上。
5、开标日期:2005年6月17日15:00
地点:临沂市有形建筑市场一楼第二开标室
联系人、联系电话同上。
七.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须将“承诺书”(附后)盖章签字后送开标地点,凡投标单位未按“承诺书”的要求盖章签字的,其投标书将被拒收,由此造成的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该“承诺书”不须密封,单独呈送。
八. 本次投标对投标单位的资格采用资格先审的办法,投标单位在资格预审时须向临沂供电公司提供下表所列证件。证件不须密封,单独投送。投标单位提供的上述证件不真实或重要证件不全的,投标单位的资格预审将不予通过,由此造成的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2005年6月12日
附件:资格预审所需材料
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的法人或企业组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1、施工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承揽同类型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及承包合同(原件、复印件留存)
4、施工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