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受用户委托,就深圳市龙岗区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发电机组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参与谈判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投标当天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含国、地税);(投标当天提供原件)
3)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当天提供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人必须是生产厂商或是生产厂商对此项目的授权代理商,同一生产厂商不能授权两个以上代理商参加此项目;
7)公司介绍、业绩及投标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2、领取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及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采购编号:SZLG2005T017(J)
4、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发电机组采购
(主要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5、领取谈判文件时间:2005年6月6日—6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6、领取谈判文件地点: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一部
7、领取方式:谈判单位授权代表带齐所需全部资料到场免费领取(须自带U盘)
8、递交谈判文件时间:2005年6月15日上午9:00-9:50(北京时间)
9、谈判开始时间:2005年6月1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10、谈判地点:龙岗区财政局办公大楼二楼评标室
11、有关本项目之事宜,可按下列形式进行查询:
联系人:陈小姐、石先生
联系电话:0755-28922411 传真:0755-28922822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德政路财政大厦二楼 邮编:518172
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OO五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