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象山县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受象山县财政局采购办的委托,象山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就象山县汽车轮渡有限公司十号渡轮建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宁波地区、舟山地区有建造渡船能力的厂家前来报名。
1、招标编号:XSZC-GK2005026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采购,本次招标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前审方式进行。
3、项目内容:建造排水量630吨滚装轮渡(载车量东风EQ140型16辆)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注册资金在人民币800万元及以上,宁波地区、舟山地区持有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市级以上(包括市级)船检部门认可的钢质船舶建造资质。有固定平台造船(除滩涂造船厂)。
5、报名时间:2005年6月5日起至2005年6月15日止,每天8:0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者不得参加投标。
6、报名时随带营业执照,国、地税登记证,企业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及经市级以上(包括市级)船检部门认可的钢质船舶建造资质证书。(原件)
7、报名地点:象山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丹峰西路161号县便民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人: 张海敏 电话:0574-65733022
传 真:0574-65733060 邮编:31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