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泉州市政府采购办委托就泉州市公安局摄录一体机等专业设备采购进行询价采购,招标编号:QZCGX2005054。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按以下要求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注册的法人单位。
2、信誉良好,有正常、顺畅的供货渠道和生产能力。
3、有能力保证所承诺的供货及售后服务及时到位。
4、投标人应遵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条例。
二、须提交的资料和有关事项:
报名时应由投标人单位的投标代表携带以下材料:
1、投标人的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统一采用A4纸复印,属复印件的每面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招标货物及数量:详见采购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05年7月8日上午9:30
五、采购单位:泉州市公安局,联系人:黄秀民,电话:13004899660
六、采购中心联系人:小刘,联系电话:0595-22986000,传真:0595-22986089。
七、投标及开标地点: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温陵北路名城大厦九层E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