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FCGZX-X2005131
尊敬的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托,拟就 合肥市三十一中学锅炉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特向贵单位发询价函,望贵单位给予复函:
一、品牌、规格型号、技术要求及数量:
设备名称要求
天然气锅炉
1、 天然气锅炉 一台 0.5T 立式
2、 数字控制器 一个
3、 燃烧器 一个 意大利产
4、 给水泵 一个
5、 仪表、阀门 一套
6、 自动排污系统 一套
7、 烟囱 一套
二、报价时间及地址:若贵单位有兴趣,可就以上设备在2005年 6月 8 日 上 午 10:00之前向我中心传真或密封报价,逾期递交的报价书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书恕不接受;本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
三、供应商复函须知:
1、 报价函应由贵单位加盖公章。复函报价应包含:制造、运输、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税金及办理锅炉使用证等全部费用。
2、 供应商同时要提供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其他证明资格和能力的文件。
3、 供应商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 供货时间、地点、方式;
(2)提供设备的厂家授权或代理协议等证明文件;
(3)提供设备的规格性能、技术参数、主要功能说明等内容;
(4)提供设备的报价;
(5)相关售后质量及服务承诺;
4、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采购单位与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方签订。询价函、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5、合同签订前, 经选定的供应商应按合同总金额向我中心交纳5%的履约保证金或开具银行保函(期限一年)。
五、结算方式:交货并经业主单位验收合格出具验收报告后,采购中心负责将相关付款资料报送相关部门,审核后由国库支付中心一次性支付合同余款。
五、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荣事达大道100号振信大厦十二楼
本项目联系人:陈梅
电话: 0551-2612055 传真:0551-2612676
开户行:合肥市商业银行阜南路支行;
账号:21312080004371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