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名称:福州黎明--通湖110kVI、II回电缆工程(二次公告)
二、工程概况:
1、建设规模:新建土建部份3公里;采用双回截面630mm2电缆,总长为3.507公里。
2、计划工期:预计2005年6月10日开工,2005年9月30日竣工。
三、招标范围、包干方式及设备材料供应范围:
1、招标范围:土建工程、电缆安装及试验。
2、工程包干方式及设备材料供应范围:按照初步设计工程量单价包干。除电缆、附件等材料由招标单位供应外,其余材料均应包含在报价中。
四、合同价格调整方式:
本体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按实调整,依据招标单价进行结算。
五、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具备主项为送变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近两年内须承担过一个相同或以上规模且已竣工的电缆安装工程。
六、投标报名方法:投标申请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亲自携带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七、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及地点: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05年5月30日至2005年6月3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地点:福州市五四路268号南楼二层福建省兴闽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申请人应于2005年6月6日11:30时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完整递交有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且不接受补充材料。
八、招标单位:福建省福州电业局。
九、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兴闽咨询有限公司。
十、联系人:程剑鹏、徐菁联系电话:0591-87024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