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建委及市规划局批准,本工程已具备施工条件,现决定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将本工程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业主): 广州天河软件园高唐新建区管委会
二、工程名称:高唐软件基地东区道路工程施工(沿湖路标段)
三、工程概况:
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高唐新建区内
工 期:120天
工程类别:市政
招标内容:道路工程施工
建设规模:长1468.86m,宽15m,建筑面积22033m2
总 投 资:约900万元
四、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五、报名时间:2005年 6 月 2 日 ~ 3 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30~3:30
六、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人民北路金信大厦二十楼)
联 系 人:祁 燕
联系电话:13249765737
七、报名条件:
1、具备在广州地区承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单位。且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在法律和财务方面均为独立。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格证书(或批准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项目经理资质在三级及以上。目前无受到影响资质或影响参加投标资格的任何处分。
2、未办理年度备案登记的外地投标报名单位,必须在开标之前办妥《登记备案证书》,并交到招标代理单位。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登记备案证书》办理程序可向报名处或招标代理单位咨询。
八、资格预审方法
1、满足报名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5名且不超过12名时,取全部报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超过12名时随机抽取12名为正式投标人(在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不足5名时,依法延长报名时间。(资格预审办法见附表)
2、本次招标工程依据穗建筑2005年42号文规定采用资格预审选择投标单位。
九、投标保证金:
各投标单位资格预审后,摇珠前一天先递交18万元(支票或现金或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未确定正式投标者,摇珠后退(无息退款)。
十、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和资料(一式二份):
1、投标申请公函;
2、投标单位报名申请表;
3、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具法人代表签名、盖公章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广州地区建筑业企业登记备案证书;(原件核对)
5、企业专业类型和资质等级;(资质证书原件核对)
6、企业在2002年-2004年来独立完成同类工程项目情况(提供有效证明: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竣工验收报告)、获奖情况;(原件核对)
7、拟担任本项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资格证、职称、同类工程项目业绩、获奖情况,且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在职正式职工。(原件核对)
8、企业经营状况及资信证明(包括企业2003年度经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财务报表;纳税证明资料;工商管理重合同守信誉等)(原件核对)
9、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设备配备情况(附相关证明材料)
备 注:
1、以上各项资料须按以上顺序排列打印目录(附页码),装订成册(除报名申请表外),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该企业报名资格。
3、所提供的资料如是复印件或扫描件的需加盖公章并签署“与原件相符”,必要时提供原件校对。
4、招标人对资格预审结果不作任何解释。
招标文件费为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
投标单位(盖章):
报名资料总页数: 页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名:
序号项目内容报名资
料内页码是否提供原件核对原件审核情况备注
(报名单位不要填写)
1企业营业执照及其年审
2资质证书及其年审
3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年度登记备案证书复印件;
4拟派相关专业项目经理证书
5拟派项目经理证书的年审纪录
6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7授权委托证明书
8业绩1、
2、
备注:
1. 此表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目录;
2. 上表原件审核情况及备注栏目报名单位须留空,由招标代理单位审核后填写。
原件审核情况
招标代理单位收案人员与投标单位代表对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代表机构收案人员签名: 投标报名单位代表签名:
200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