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磨床
泵
车床
阀门
发电机
离心机 消防设备 手术设备 空调 车辆 X 光机 显微镜 电梯 软件 色谱仪 光谱仪 锅炉 电缆 计算机 服务器 彩超 叉车 交换机 路由器 变压器 喷气织机 喷水织机 笔记本 装修工程 排水工程 起重机 景观绿化 公路工程 摊铺机 通信设备 工程施工 互感器 加工中心 污水处理 断路器 冷轧设备 工程监理 开关柜 剑杆织机 垃圾处理 胶印机 工程设计 网络系统 |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台湾 |
|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香港
澳门 |
|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新乡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受新乡市公安局的委托,就其戒毒所防盗门、防盗网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新财谈判采购[2005]G031号
二、项目内容:防盗门71扇,规格980*2010;防盗网面积约710平方米。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防盗门《生产许可登记证》的生产厂家或经防盗门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经销商。
四、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发售谈判文件时间: 2005年5月10日--12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地点:新乡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人民路293号市财政局1楼111室)。
六、购买谈判文件时供应商需提交下列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登记证(经销代理授权证书)。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开始时间:2005年5月13日下午15:00。
八、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人民路293号新乡市财政局九楼918室。
九、采购人名称:新乡市公安局 地址:新飞大道与五一路交叉口
联系人:吕书锦 电话:503057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乡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址:人民路293号市财政局一楼
联系人:闫诤 电话:0373-2022856
十、监督单位及电话 新乡市财政局 2818634 新乡市监察局 3076269
新乡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200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