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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工程项目为:综合楼
建筑面积:约3080平方米。
2、本工程公开招标选定一个建筑施工企业,工料承包。
3、计划开工日期:2005年6月10日,工期310天。
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5、投标申请人携带下列资料原件一套及复印件三套到清苑县建设工程交易服务限公司(清苑县城光明街15号四楼交易大厅)报名:营业执照、投标企业信用手册、资质等级证书、招投标法律知识培训合格证、项目经理证、法人代表委托书、项目经理身份证,项目经理与被委托人必须为同一人。外埠施工企业还应持有相应的“进冀投标手续”。复印件要求采用A4纸张,装订成册。
6、报名时间:2005年5月5日:9时—11时、15时—17时
7、报名资料审查结果将及时告知本投标申请人。
8、合格投标申请人请按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