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就深圳市宝安区行政中心窗帘项目采购一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有关资质条件的专业公司参加投标。
一、招 标 编 号:SZBAIT05-23
二、招 标 项 目:宝安区行政中心窗帘制作和安装工程
三、领取标书时间:二OO五年四月十五日至四月二十二日(上班时间内)。
四、领取标书地点: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宝城湖滨路31号财政局大楼107室)。
五、标前解释会时间: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下午两点三十分
地点: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招标会议室(宝城湖滨路31号财政局对面)。
六、投标截止时间:二○○五年五月十二日上午九点三十分
七、开 标 时 间:二○○五年五月十二日上午九点三十分
八、开 标 地 点: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招标会议室。
九、供应商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在法律和财务上合法、独立运作。制造商身份投标,注册资本金200万元及以上;分销商或代理商身份投标,注册资本金50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必须有类似项目(办公场所或酒店窗帘制作和安装)经验, 2002年1月1日后(合同日期)投标人至少有2个各5000平方米成功案例,(不得借用总公司或其他子公司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3.供货能力达20000平方米及以上(提供2002年1月1日以来任何一个月的出货清单)。
4.投标人在深圳地区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提供工商登记证明)。
十、本项目不接受总公司和其多个子公司同时报名参加投标。
十一、领取标书时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单位代码证、上述第九条的资质证,上述所有证件需提供原件给招标人查验,并提供加盖投标公司公章的复印件(领取标书时请自备32M以上的U盘)。
十二、联系人及电话(传真):彭小姐、郑先生 0755-27880100
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五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