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YWKP200521G
义乌市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义乌国际商贸城二期H区所需的卫生洁具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有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采购人:义乌国际商贸城建设办公室
地址:义乌国际商贸城二期G区四号圆盘边(银海路与福田路交叉口)
联系人:吴建政 电话:0579-5621150
2、招标货物的名称、数量及用途:用于义乌国际商贸城二期H区内的卫生洁具,具体规格、数量、质量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3、交货日期:2005年5月15日前。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产卫生设备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 经销商或代理商。产品生产厂家的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具备的条件,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5、报名时间和地点:2005年4月12日至4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在义乌市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招标文件在义乌国际商贸城建设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5年4月19日上午9:00-10:00
6、报名时,必须携带《义乌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身份识别卡》、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简介等资料。
7、《义乌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身份识别卡》的办理方法义乌市政府采购招监管办【2004】43号文件“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报名和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附件3“申领〈义乌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身份识别卡〉须知”,或咨询0579-5580073。
8、《义乌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身份识别卡》办理地点:义乌市江滨北路281号建设大楼4楼义乌市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综合科。
9、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05年4月26日14:00。
10、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义乌市365便民服务中心3楼。
11、开标地点:义乌市365便民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江滨北路279号)。
12、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颜色 型号规格 备注
1 坐坑 100套 白 铜质进水角阀,孔距300?L
2 蹲坑 524套 白 不带承水弯,前下水,孔距620?L
3 延时冲水阀 524套 不锈钢弯管,延时时间可调
4 立式小便器 310套 白 孔距18?L
5 延时冲水阀 310套 下水洁具,延时时间可调
6 台下式洗脸盆 348套 白 地面下水
7 脸盆单龙头 348套 铜质进水角阀,下水洁具
8 落地式洗脸盆 44套 白 地面下水,孔距150?L
9 脸盆单龙头 44套 铜质进水角阀,下水洁具
10 落地式洗涤槽 1套 白 不锈钢下水洁具,孔距150?L
11 加长龙头 186个
采购代理机构:义乌市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义乌市丹溪路180号6楼(丹溪路与江滨西路交叉口)
邮编:322000
Email: ywkpemc@Yahoo.com.cn
联系人:严英
电话:0579―5328516(直线)、5314081、5321863(总机)
传真:0579―5314081-19
前附表
项号 编 例 内 容
1 采购货物名称:义乌国际商贸城二期工程H区卫生洁具。建设地点:义乌市国际商贸城二期H区内。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详见技术要求。招标范围:义乌国际商贸城二期工程H区1327套国产品牌卫生洁具的供货。 供货期限:2005年5月15日前。
2 合同名称:义乌国际商贸城二期H区卫生洁具采购合同
3 资金来源:自筹
4 投标人资质等级:制造商或其授权的经销商或代理商,产品生产厂家的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5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6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日历天
7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5年4月19日上午9:00~10:00,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发售地点:义乌国际商贸城建设办公室(义乌国际商贸城二期G区四号圆盘边、银海路与福田路交叉口)
8 招标文件询疑: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05年4月19日17:00前以传真或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9 招标文件答疑会:2005年4月20日10:00在义乌国际商贸城建设办公室会议室。
10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
11 投标文件递交至:义乌市365便民服务中心大楼(江滨北路279号)3楼。投标截止日期:2005年4月26日14:00整。
12 开标时间:2005年4月26日14:00整。开标地点:义乌市365便民服务中心大楼(江滨北路279号)3楼。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随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无效)准时到场参加开标。
13 履约保证金:投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8%
14 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方法中存在含糊不清、互相矛盾、多种含义以上歧视性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投标截止日3天前同时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